为加强广东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(以下简称“工程中心”)运行管理,促进工程中心高质量发展,助力推动产业科技互促双强,根据《广东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管理办法》(粤科规范字〔2022〕12号)和年度工作安排,现组织开展2025年度工程中心年度动态评估工作。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2018年(含)以前经省科技厅认定且通过2020年度动态评估的4927家工程中心,以及2023年度动态评估结果为基本合格的85家工程中心。对照工程中心的建设目标与要求,从4个方面开展评估:1.研发活动开展情况:近三年开展的科研活动情况,包括承担科研项目、开展技术咨询与服务、研发经费投入、产学研合作等情况。 2.研发条件建设:已有研发试验场地配置、平台资质情况;近三年新建的研发试验场地、科研平台,新增的仪器设备装备等情况。 3.人才队伍建设:全职研发人员构成、中心主任履职情况;近三年人才引进与培养情况等。 4.取得的标志性成果:近三年取得的标志性科技成果情况,包括依托本工程中心产出的专利、标准、软件著作、集成电路布图设计、论文等知识产权相关成果,新材料、新部件、新工艺、新产品等技术成果,科技奖励等;以及其它标志性科研成果。工程中心评估材料填报截止时间为:2025年8月1~29日。
上一篇:关于开展2026年支持推动人工智能赋能新型工业化标杆项目入库的通知
下一篇: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2025年广东省工业旅游培育资源库入库名单的公示